买方拖欠货款,律师来支招。
作者:李伟 更新时间 : 2018-08-23 浏览量:1021
一、案情简介
沈阳XX厂与吉林省XX股份公司于2014年X月XX日签订了《采购合同》,约定由吉林省XX股份公司在沈阳XX厂处采购油漆。沈阳XX厂按照吉林省XX股份公司的订单要求供给被告油漆,截止2017年12月31日,吉林省XX股份公司欠沈阳XX厂货款200649.70元,且一直以各种借口推脱。
二、财产保全
本案经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受理并立案后,作为沈阳XX厂的代理律师,我方向法院提供了两个吉林省XX股份公司两个银行账户,并递交了《财产保全申请书》,后法院将被告公司的两个账户查封。
三、案件结果
被告公司在得知公司账户被查封的情况下,主动找到原告及其代理律师,履行了货款的给付义务。现本案已撤诉结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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